参观须知


通化市博物馆参观须知

 

  1. 通化市博物馆的常设展览免费向公众开放。
  2. 75周岁以上老人(含75周岁)、残疾人及12周岁以下儿童应有一名成年监护人陪同。
  3. 凭有效证件登记参观。
  4. 酗酒者、衣冠不整者以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谢绝入馆参观。
  5. 入馆前请将随身包裹寄存,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6. 展厅内请勿摄像,拍照请勿使用闪光灯及支架。
  7. 自觉接受安检,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械具、液状物体等危险品带入馆内。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8. 自觉保持环境卫生,请勿丢弃杂物。
  9. 自觉遵守参观秩序,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和指挥。 
  10. 馆内禁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攀爬躺卧、随意丢弃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11. 禁止音响外放、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及公共空间等影响其他观众观展的行为。
  12. 禁止翻越围挡、护栏,触摸、污损、毁坏展品等行为。
  13. 禁止打小旗、拉横幅,禁止散发、悬挂、粘贴广告等行为。
  14. 未经批准,禁止进行调查问卷、讲学、表演、商业性拍摄、自媒体直播等非参观活动。
  15. 馆内全部区域禁止吸烟。
  16. 严禁在自动扶梯上坐卧、玩耍、逆行、奔跑、推行轮椅、推行货物、推行婴儿车等危险行为;严禁在直梯内打闹、蹦跳。
  17. 禁止随意挪用、触动和损坏馆内消防设施、器材。
  18. 如遇我馆重大或临时性活动,遵从活动安排。 
  19. 您有任何建议可以拨打通化市博物馆服务热线:3558989


 

通化市博物馆严禁携带物品清单

1.各类枪支(含主要零部件)

1.1军用枪、民用枪以及各类非法制造的枪支。

1.2本类别物品的仿真品:如儿童玩具枪(有击发装置、能够发射弹丸)、水枪、声光玩具枪等。

2.管制刀具、军警械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

2.1管制刀具、厨用刀具、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以及陶瓷类刀具

2.2军警械具、锐器、钝器:如菜刀、砍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

2.3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如防卫器、弓、弩、射钉枪、弹弓等。

2.4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3.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3.1爆破器材、烟花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礼花弹、摔炮、射钉弹等。

3.2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喷雾(如:防晒喷雾、发胶)等。

3.3氢气、甲烷、乙炔、液化石油气、打火机燃料及打火机用液化气体等。

3.4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及其制品等。

3.5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易燃溶剂制品等。

3.6毒害品、腐蚀性物品等。

4.其他物品

4.1露营装备:如帐篷、吊床、折叠桌椅、露营车等。

4.2体育用品:如足球、篮球、球拍、跳绳等。

4.3工具类:维修工具,如各类扳手、钳子、螺丝刀、玻璃刀、壁纸刀等。

4.4宣传品:如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或影响参观秩序的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

4.5可能影响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升空类物品:如风筝、气球等。

4.6玩具类:玩具枪、刀、剑、棒等,滑板车、自动平衡车、自行车、轮滑等。除老、幼、病、残孕观众本人必要使用的代步轮椅、婴儿车除外。

4.7大型辅助摄影、摄影器材:如滑轨、摇臂等。

4.8所有动物。残疾人携带的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服务犬除外。

4.9各种漆类:如油漆、自喷漆、墙漆涂料等。

4.10可能危害文物、人身安全及扰乱参观秩序的物品:如旗杆、晾衣杆、尖钉登山杆、逗猫杆、鱼竿、渔网、展开超1.3米的自拍杆等。

4.11禁限带食品:可能会掉渣、掉沫、掉面粉的食品,如:酥脆性饼干、玉米康乐果、锅巴等:气味较大的烧烤类食品,如:烤肠,肉串儿等食品。禁止自热类食品。

4.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