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须知
通化市博物馆参观须知
- 通化市博物馆的常设展览免费向公众开放。
- 75周岁以上老人(含75周岁)、残疾人及12周岁以下儿童应有一名成年监护人陪同。
- 凭有效证件登记参观。
- 酗酒者、衣冠不整者以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谢绝入馆参观。
- 入馆前请将随身包裹寄存,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 展厅内请勿摄像,拍照请勿使用闪光灯及支架。
- 自觉接受安检,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械具、液状物体等危险品带入馆内。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 自觉保持环境卫生,请勿丢弃杂物。
- 自觉遵守参观秩序,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和指挥。
- 馆内禁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攀爬躺卧、随意丢弃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 禁止音响外放、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及公共空间等影响其他观众观展的行为。
- 禁止翻越围挡、护栏,触摸、污损、毁坏展品等行为。
- 禁止打小旗、拉横幅,禁止散发、悬挂、粘贴广告等行为。
- 未经批准,禁止进行调查问卷、讲学、表演、商业性拍摄、自媒体直播等非参观活动。
- 馆内全部区域禁止吸烟。
- 严禁在自动扶梯上坐卧、玩耍、逆行、奔跑、推行轮椅、推行货物、推行婴儿车等危险行为;严禁在直梯内打闹、蹦跳。
- 禁止随意挪用、触动和损坏馆内消防设施、器材。
- 如遇我馆重大或临时性活动,遵从活动安排。
- 您有任何建议可以拨打通化市博物馆服务热线:3558989
通化市博物馆严禁携带物品清单
1.各类枪支(含主要零部件)
1.1军用枪、民用枪以及各类非法制造的枪支。
1.2本类别物品的仿真品:如儿童玩具枪(有击发装置、能够发射弹丸)、水枪、声光玩具枪等。
2.管制刀具、军警械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
2.1管制刀具、厨用刀具、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以及陶瓷类刀具
2.2军警械具、锐器、钝器:如菜刀、砍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
2.3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如防卫器、弓、弩、射钉枪、弹弓等。
2.4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3.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3.1爆破器材、烟花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礼花弹、摔炮、射钉弹等。
3.2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喷雾(如:防晒喷雾、发胶)等。
3.3氢气、甲烷、乙炔、液化石油气、打火机燃料及打火机用液化气体等。
3.4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及其制品等。
3.5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易燃溶剂制品等。
3.6毒害品、腐蚀性物品等。
4.其他物品
4.1露营装备:如帐篷、吊床、折叠桌椅、露营车等。
4.2体育用品:如足球、篮球、球拍、跳绳等。
4.3工具类:维修工具,如各类扳手、钳子、螺丝刀、玻璃刀、壁纸刀等。
4.4宣传品:如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或影响参观秩序的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
4.5可能影响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升空类物品:如风筝、气球等。
4.6玩具类:玩具枪、刀、剑、棒等,滑板车、自动平衡车、自行车、轮滑等。除老、幼、病、残孕观众本人必要使用的代步轮椅、婴儿车除外。
4.7大型辅助摄影、摄影器材:如滑轨、摇臂等。
4.8所有动物。残疾人携带的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服务犬除外。
4.9各种漆类:如油漆、自喷漆、墙漆涂料等。
4.10可能危害文物、人身安全及扰乱参观秩序的物品:如旗杆、晾衣杆、尖钉登山杆、逗猫杆、鱼竿、渔网、展开超1.3米的自拍杆等。
4.11禁限带食品:可能会掉渣、掉沫、掉面粉的食品,如:酥脆性饼干、玉米康乐果、锅巴等:气味较大的烧烤类食品,如:烤肠,肉串儿等食品。禁止自热类食品。
4.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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